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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车让人 人点赞”全民践行活动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 2018-11-15 10:50:54 被阅览数: 2620 次 来源: 河南省潢川高级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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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“践行价值观.文明我先行”活动,全面贯彻落实《信阳文明20条》,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活动,增强市民安全守法意识、文明礼让意识,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,为我县文明城市建设添光彩,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全民践行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信文明办〔2018〕48号)精神,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交警大队决定,在全县广泛开展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全民践行活动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活动目标

通过全民践行活动,努力在全县形成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的互动、文明、和谐的交通秩序,推动文明交通建设由法律遵守变成文明自觉,由个人行为变成大众礼仪,进一步提升潢川城市的文明度、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31日

三、活动内容

(一)为礼让斑马线竖起大拇指(责任部门:县交警大队)

1. 机动车礼让行人规范要点如下:

一要示意:行人过马路遇有车辆经过,伸手示意,提醒车辆让行;二要挥手:车辆停车后,驾驶员挥手示意行人先行通过;三要点赞:倡导行人快速通过马路,并对礼让的车辆驾驶员竖起大拇指点赞;四要回礼:汽车驾驶员向点赞的行人挥手回礼。

2. 机动车礼让机动车规范要点如下:

一要示意:车辆通过繁华主次干道、街道或者拥堵路段时,招手示意让对面来车先行;二要点赞:被让车辆对礼让的车辆竖大拇指点赞;三要挥手:礼让的驾驶员向点赞的驾驶员挥手回礼。

(二)发布《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活动倡议书和宣传画》。在全县各级媒体大力宣传,广泛发放。(责任单位:县文明办、县交警大队、县电视台)

(三)组织各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,招募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先锋劝导员、文明示范员,劝导市民主动、正确点赞,同时为主动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竖起大拇指点赞。(责任单位:县文明办、各文明单位)

(四)开展寻找“最美司机”“最美笑脸”“最赞手势”活动。(责任单位:县文明办、县电视台)

(五)广泛宣传,在县电视台、潢川新闻网、潢川政府网、文明潢川微信公众号、潢川文明网开展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专题宣传,设置“随手拍”“曝光台”“网上不文明交通行为展示”等栏目。(责任单位:县委宣传部、县电视台)

(六)汽车站、公交公司、出租车管理部门把文明交通纳入考核奖罚细则,并严格组织实施;运用车载视频、LED显示屏等播放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相关公益信息。(责任单位:县交通运输局)

(七)依法加大处罚力度,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集中整治活动。(责任单位:县交警大队)

四、活动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活动,切实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,加强部门协作,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。

(二)广泛宣传发动。各级各部门要了解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的具体要求。各单位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要播发一次文明交通知识,要求干部职工每周至少转发一条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微信。活动信息及图片及时报送县文邮箱:wmb1715@163.com。

(三)加强示范引领。全县交警队伍要继续当好文明交通建设的主力军,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;全县各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、志愿者和广大学生要积极开展“车让人·人点赞”活动;县交通局要教育引导广大公交车、出租车驾驶员继续发挥城市形象第一代言人的作用,斑马线前主动礼让,当好文明交通的先行者。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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